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擁槍稱未用過 人法辦槍鑑定

時間: 2009-2-7 12:56:45 來源: 【記者王燕華/宜蘭報導】  閱讀[58]次 評論[0]條
宜蘭縣羅東警分局查獲男子林奇汶持有兩把制式手槍及39發子彈,其中還有威力強大的達姆彈。雖然林奇汶供稱只是防身用,沒使用過,但警方已將槍枝送往刑事局鑑定,了解是否涉及其他刑案,昨天將林奇汶移送法辦。 目前是春安工作期間,羅東警分局偵查隊接獲線報,指林奇汶(32歲,羅東人,有妨礙自由前科)擁槍自重。警方前天傍晚5時許,到羅東鎮光榮路一處大樓,逮捕前往訪友的林奇汶,並從他隨身的黑色背包,起出貝瑞塔手槍和克拉克手槍各一支,子彈39顆,其中一顆還是殺傷力強的達姆彈。 林奇汶坦承持槍,供稱這兩把槍和子彈是3年前一位軍中友人交給他保管,他帶著做防身之用,沒有使用過。 羅東警分局副分局長楊峰明指出,將把槍彈送往刑事警察局鑑定,做彈頭、彈道比對,即可查出槍支是否曾涉及刑案。警方昨天也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,將林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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